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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一个想法,针对缅北的诈骗集团,我们可以组织一只雇佣军,专门负责解救中国公民。
首先之所以要采取雇佣军的形式,主要是现在国际上通行的规矩是军人不得越界,否则可能会被定性为侵略。我们国家在这方面还是很守规矩的。基于这方面的原因,不管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,如果没有缅甸的邀请或者许可,不管出于什么原因,直接派军队去进攻缅甸境内的武装势力(及解救本国公民)都是严重的国际纠纷,即便是采取志愿军的形式也不可行。因此,我们唯一比较合理的选择,就是将部分军人就地退役,然后以公民个人身份到缅甸“旅游”或者“公干”,然后在缅甸境内重新组织成为雇佣军,再以雇佣军的身份去攻打诈骗分子集团,解救被困的中国人。雇佣军的好处是私人武装势力,现在缅甸也有各种雇佣兵,以目前的国际规矩,雇佣军不受日内瓦协议保护,但是也不受其约束,所以雇佣军攻打缅甸境内任何目标,包括政府军目标,都可以视作“黑吃黑”,不会引发任何国际纠纷,这在目前缅甸境内应该也是普遍存在的。所以有了这层身份,这只雇佣军就可以毫无顾忌地攻打缅甸境内的任何一个诈骗集团了。
那么接下来就是具体组织,首先中国大使馆应该在缅甸国内物色一些对华友好的本地人,尤其是果敢或者缅北的人员,成立一个空壳的安保公司,然后由国企或者其他渠道,跟他发展业务,这个业务随便是什么名头,目的就是把活动经费和好处费送到他手上,然后这个安保公司开始“招募”安保人员。
接下来国内的现役精锐特种兵就地退役,然后到缅甸“旅游或者打工”,随后跟这家安保公司签协议,成为一名正式的“雇佣军”,随后在缅甸当地重组队伍,再利用从国内发过来的“安保装备”实现就地武装。
接下来是由大使馆协调公安部派出有经验的办案人员,以及军事卫星和侦查飞机等等,对雇佣军进行全方位的支持。首先大使馆负责收集情报线索,公安部的人员负责摸排和锁定目标,但是这些人都不方便直接作战,所以只能进行后方支持,一旦解救目标确定,我们的卫星和侦察机将负责收集情报,特种兵根据情报拟定作战方案。然后雷霆出击,歼灭当地的诈骗集团武装分子,解救同胞,待特种兵把被困的公民救出,后面的大使馆立刻把大巴开上来接人,把人送到大使馆后就安全了,任务结束。事成之后,所有雇佣军必须象征性地发放一些“报酬”,否则无法坐实雇佣军的身份。
上述方案的优势有几点:第一,雇佣兵黑吃黑,不需要证据链以及审判之类,也不用担心国际压力,可以放手行动,直接击毙毫无问题,不像国内派过去的公安要受到各种束缚,这要沟通那要协作等等,所以优势十分明显。第二,现在很多诈骗集团是跟当地的军阀势力勾结在一起的,我们用正规的渠道去跟人家沟通放人,那是完全没用的,有了雇佣军,如果当地的武装分子跟诈骗集团蛇鼠一窝,我们不介意顺便给他点教训。第三,我们去缅甸解救我们的同胞,子弟兵肯定士气高涨,正义性肯定没有问题。第四,我们国家承平日久,就算是最精锐的特种兵也很少有见血的机会,这一波的行动,正好起到实战练兵的作用,如果我们一次派过去500名士兵,这一批装备精良、训练有素、士气高昂的军队,在当地绝对是最强的势力,即便遇到地头蛇,也完全不怕他们,如果对方真跟我们打游击战,我们也可以顺便提前演练一下解放台湾的时候的治安战。
当然问题也有,中国的这种行动肯定会激起当地武装势力及军阀的强烈反弹,因为诈骗集团给他们交了大量“保护费”,所以不排除发生剧烈冲突,甚至出现较大的牺牲的可能性。但是如果以雇佣军的身份出国作战,牺牲的军人应该如何处理就成了一个隐患,绝对不能让人寒心。其次要跟缅甸中央政府打好关系,至少获得他们的默许,要不然被宣布为恐怖分子就麻烦了。再次是当地人可能对我们并没有好感,因为这些诈骗集团从不骗本地人,而且给了本地人不少小恩小惠,如果本地平民攻击我们的军人,那性质就有点复杂了,能否还击将是个大问题。最后遭到致命打击的诈骗集团可能会出逃,如果他们集体逃到中东去了,那就鞭长莫及了。